吉州區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公告
根據我院工作需要,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聘用人員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計劃
本次計劃招聘聘用人員5名(聘用書記員3名、聘用法警2名)。
二、招聘原則
堅持公開、公正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的原則。
三、招聘條件
(一)擁護憲法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遵守法律、法規和社會公德,品行端正,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;
(二)大專以上文化程度,身體健康,年滿18周歲以上至30周歲以下(中共黨員、退伍、轉業軍人可適當放寬至35周歲以下)(年齡計算方法:18周歲以上是指2003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,30周歲以下是指199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);
(三)聘用書記員,要求熟悉電腦操作,具備一定的計算機速錄技能;
(四)聘用法警,限男性,持有C駕照以上,駕駛技術嫻熟;
(五)同等條件下,中共黨員、退伍、轉業軍人、法律專業、警務專業、計算機專業、具有法律工作經驗、專業打字員從業經歷、警務相關從業經歷優先錄取;
(六)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,忠誠、奉獻、吃苦耐勞、身體健康、作風正派、服從組織安排。
(七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報名:
1.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,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;
2.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3.曾受過黨紀、政務處分;
4.任職(工作)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;
5.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6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、收容教育的;
7.曾因吸毒、嫖娼、賭博受到處罰的;
8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;
9.曾被其他單位開除或辭退的;
10.有法律、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招聘程序
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、資格審查、技能測試、面試、決定聘用、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。
(一)報名
1.報名時間
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。
2.報名地點
吉州區人民法院政治部(吉州區老虎江路與龍盤路交匯處)。
3.報名方式
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,不允許代報,應聘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,F場報名時,須攜帶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張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本、畢業證、退伍證、有無違反犯罪記錄證明、黨員證件等有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,有駕駛證的可提供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,現場填寫《報名登記表》。
(二)資格審查
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步進行,依據應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
(三)技能測試
1、聘用書記員業務技能測試。包括速錄技能測試和寫作能力測試兩項。
速錄技能測試:速錄技能測試為計算機中文速錄測試,測試形式為聽打和看打,測試指定使用鍵盤和亞偉中文速錄機兩種輸入設備,自帶電腦及輸入設備,輸入法不限。測試時間為聽打和看打各5分鐘。速錄技能測試占測試總成績的70%。
寫作能力測試: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寫一篇命題作文。寫作能力測試占測試總成績的30%。
2、聘用法警體能技能測試:組織應聘人員進行相關的體能技能(駕駛技能)測試,測試地點待定。
測試結束后,我院政治部將根據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,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: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數。進入面試的人員,將會電話通知,未進入面試的,不另行通知,所交報名資料不予退還。
(四)面試
資格審查合格后統一組織面試,面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質、儀容儀表、語言表達、臨場應變等內容。
(五)決定聘用
吉州區法院根據應聘人員技能測試成績、面試等情況,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。
(六)辦理聘用手續
按照平等自愿、協商一致的原則,擬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二個月。在試用期內,違反紀律和規章制度、不能勝任本職工作、應聘材料弄虛作假或隱瞞疾病史、不符合錄用條件的,一經發現停止試用并予以解聘,試用期內表現合格者期滿后予以正式錄用,辦理聘用手續。
五、薪資待遇
工資待遇參照本院聘用人員執行。
本公告由吉州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。
咨詢電話:0796-8328919、19970648723(謝)
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
2021年12月20日